教务〔2025〕53号
关于开展我校实习实践基地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对我校已有实习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进行全面梳理并清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的范围是截止2025年7月2日统计汇总的370个实习基地(附件1)。
二、工作任务
1.以附件1为准,各学院(部)认真清查学院(部)所属实习基地,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名称、基地类型、签约时间、面向专业、接纳规模、基地联系人及电话、地址等基础信息。
2.原则上应与条件差、利用率低或连续超过3年未接纳过我校学生实习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协议到期的基地应在此次清查结束前及时续签。特别说明:根据我校《关于公布2021年版范本合同的通知》相关要求, 2021年之前签订的实习基地在符合继续合作的条件下,须用2021版协议书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3.各学院(部)须加强实习基地的管理,每个实习基地应明确校内联系人,定期与实习基地沟通和交流,确保每个实习基地都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流程
1.学院研究:9月3日前,各学院(部)认真清查学院(部)所属实习基地,并将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2.领取协议:确认续签的实习基地,学院(部)可直接在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领取新的协议书;若学院(部)近期计划签订新的实习基地,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审签流程单》(附件2),经教务处审定同意后可领取协议书。
3.学校归档:9月20日前,各学院(部)将签约完成的协议书报送至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归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46303、3698179,办公地址:育才校区校办楼107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61室。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习实践基地一览表(单独发各学院)
2.广西师范大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审签流程单
关于开展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