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43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3.0”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推进拔尖创新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超前开发,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工作要求和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实际,决定启动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3.0”(以下简称独秀班)。现将申报和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独秀班的专业需在满足第(一)项条件的基础上,至少在第(二)-(六)项条件中满足2项:
(一)专业办学历史悠久、近五年全部正常招生;
(二)专业所依托的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三)专业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专业教学改革成果显著,相关成果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限近三届);
(五)专业建有国家级实验实践类教学基地、示范中心、项目,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类实验实践平台;
(六)专业负责人为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
注:已获得自治区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专业不再申报独秀班。
二、工作思路
(一)以“坚持立德树人、关注个性发展、培养合作意识、激发创新精神、引领实践探索”为核心切入点,在现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构建一流学科建设与一流本科教育互促共进的培养机制,组建一批特色鲜明的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独秀班,为拔尖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为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打造示范高地。
(二)坚持“导师制”培养策略,优化“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开展“科学选才、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与本硕贯通”培养路径,构建师大特色、区域一流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三)以“培养特色+(独秀班)”命名,每年动态选拔一批优秀的本科生单独编班,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
(四)独秀班建设周期4年,实施项目年度检查制度。
三、申报材料
凡申报承办“独秀班”的学院(部)或单位,请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实际,做好可行性论证,并于6月20日前将独秀班3.0建设任务书(纸质档1份,内容要求见附件)报送教务处科创办,电子版发送至:yingyongban@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景老师,电话:0773-3698179。
附件: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3.0建设任务书
关于独秀学生培养计划3.0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