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05-26浏览:554

教务〔2025〕33号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的主要手段,加强考核管理对于建设良好的考风、学风、校风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使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总要求

       各学院(部)要继续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及教育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巡视人员职责》和《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印刷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试卷命题、评阅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中的考试管理规定;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做好考前准备,以圆满完成本学期学业;要杜绝泄题、考试作弊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其他部门也应积极、主动配合,使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期末课程考核的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堂教学及课程考查应于第17周周末(2025年6月20日)之前结束;其他闭卷科目期末课程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和19周(即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120分钟,即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时间有其它特殊要求的需单独说明,并在试卷上注明。

       (二)全校性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将进行机考,在第17周前完成,其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教育学(公共)、大学语文等公共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具体安排见《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公共课教学秘书于2025年6月3日~6月5日前登录教务教学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进行相关考务安排,各学院(部)专业课于2025年6月6日~6月10日进行考务安排(注意:6月16日后雁山校区理科一区教室将进行改造,排考时请错开理科一区教室),6月16日系统向学生发布相关考试安排。

       (三)各学院(部)请根据各年级专业的课程有序、妥善安排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复习时间,遵照学校的放假安排,学生应按时离校。

       (四)教务系统登录方式:

       方法1:直接访问地址https://jwjx.gxnu.edu.cn进入教务教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方法2:通过教务处网站-常用系统-“教务教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进入。

       三、期末课程考核试卷的管理

       命题与试卷管理、归档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见附件2)文件精神执行。

       (一)严把命题质量关,明确责任。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要采用统一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如为笔试原则上同课同卷,由开课单位负责分配命题任务、落实命题教师,命题教师对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负责人主要负责审核考核方式及命题计划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命题内容和分数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区分度及信度,命题内容的难易程度和题量的合理性,并进行试卷规范化审查;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政治内容审查、意识形态审查以及试卷规范化审查。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层层把关。命题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将《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根据命题计划命制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提交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审查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报送教务处复核合格后印刷。

       (三)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报送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复核,若发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修改。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试题复核异常情况全校通报,并按《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差错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3)追究当事人教学事故责任。

       (四)试卷命题工作应于考前14天完成,在考前10天交付印刷。

       (五)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核查工作。1.检查本学期的考试科目安排情况,若有遗漏,立即补齐,并报告教务处考务科;2.检查试卷的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考试人数应包括继续修读的学生人数;3.检查安排的考试地点是否能容纳该课程考核的人数,以确保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

       (六)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试卷的审核及领取工作。要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交接单》。在教务处文印室清点完试卷数量后应立即用《广西师范大学试卷袋》,《广西师范大学考试封条》进行封装。

       (七)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必须将试卷存放在试卷保密柜内并指定专人保管,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在印制、交接、保管、传递等过程中的安全。对试卷泄密、损毁、遗失、缺页、卷面不清等影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教学事故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期末课程考核补缓考安排

       (一)补、缓考申请

       补、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初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缓考申请表》(可线上申请)并在课程考核前向开课学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的缓考。

       (二)期末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下一学期开课学院(部)安排的补考。

       (三)不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违反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次课程考核的成绩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处理。

       五、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

       (一)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

       1.考场及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根据单人隔座的原则编排考生座位。凡考生人数在8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80至120人之间至少安排3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120至150人之间至少安排4名监考人员监考。

       2.考前各学院(部)要对每一个考场的学生座次进行编排,考生入场时应对号入座。

       3.由教务处发文确认开卷考试的集训队员应随其教学班参加课程考核,其座位要求安排在本场次的第一排;只可携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携带复习题及其参考答案等非教材、教参资料参加考试。

       (二)监考要求及相关材料送交须知

       1.学院(部)安排的监考人员应为本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并按考场要求配齐监考人员,对有监考任务的人员要下达监考通知单。为确保管理渠道畅通,请各学院(部)在考试期间不要给教学秘书安排监考任务。

       2.每个考场考试材料应配齐全:①试卷;②考场情况记录表;③考试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已印在试题袋背面);④监考牌。

       3.监考人员考前要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要把黑板擦干净,写上考试科目、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及要求学生遵守纪律的警示语:“诚实应考、诚信做人”。

       4.监考人员考前要清场干净,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监考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证件的核查,学生须带齐学生证(或学生所属学院(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且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6.学院(部)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4);督促监考人员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公布考生座位和进行考场清场工作。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每场考试考前应当宣读《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见附件5),并将考试情况及时填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若发现考生违纪,监考人员应在“考核情况记录表”上记录违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然后将其考试试卷及违规证据(签上违规者姓名)送交巡视员。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考核情况记录表”交给学院(部)巡视组。有学生考试违纪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对其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核对事实,收集证据,经学院(部)办公会议研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处理意见,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学院(部)巡视组将“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旁证、调查材料和违纪学生本人书面检查一并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学院(部)巡视组上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及学生考试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三)巡视和监督

       严肃考试纪律,充分发挥巡视员的作用。课程考核期间,学校将成立期末课程考核巡视领导工作组进行巡视,各学院(部)应成立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巡视工作组开展具体巡视工作,检查、监督本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巡视工作组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监督考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六、期末课程考核的试卷评阅、成绩记载和登录

       试卷评阅与考核结果分析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落实试卷评阅工作,强化教师阅卷的责任心,各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领导要认真对试卷评阅的规范性进行把关,不断提高试卷的评阅质量。

       (二)每门课程试卷评阅前,要求教研室先抽3~5份试卷进行预评,把好评阅的规范性和评分尺度,以保证试卷评阅的规范化和公平、公正性。

       (三)成绩记载和登录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1.试卷评阅结束后,试卷评阅人应仔细核准,确保各小题的得分之和必须与大题得分相符,各大题得分之和必须与总分相符,方可登入原始课程考核成绩单。

       2.任课教师须在考核结束后的7天内,登录“教务教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提交。

       七、期末课程考核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

       (一)学院(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学院(部)情况,研究落实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三)学生动员会,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召开学生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重申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优良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附件:(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http://www.dean.gxnu.edu.cn下载)

                 1.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

                 2.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师政教学〔2025〕25号) 

                 3. 《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差错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师政教学〔2022〕182号)

                 4.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

                 5.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

                 6.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情况记录表

                 7.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