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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7浏览:10

教务〔2023〕81号

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为鼓励教师转变教学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师范专业实践课程体系,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我校师范生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项目主要围绕我校师范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研究,鼓励教师或学院(部)与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等紧密合作,创新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师教育拔尖人才的协同培养,积极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及管理模式。

二、结题范围

2019-2020年立项的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见附件1)。

三、结题条件

(一)已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申请结题,填写《结题申请汇总表》。

(三)在研究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总结项目开展的成效、经验、可借鉴模式,重点阐述实践效果、应用情况、师范生受益情况、社会影响,以及存在问题、可能的解决途径等,撰写《结题报告》。

四、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经所在学院(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批准结题后,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题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题。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六、材料报送

1.《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2.《结题报告》(见附件3),一式20份,双面打印。

3.《结题支撑材料》(见附件4),一式1份,双面打印

4. 其他材料:若调整过研究计划或项目结题时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需填报《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1份。

请将上述材料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办,地址: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61室或育才校区校办楼107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xb@gxnu.edu.cn 。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办联系,联系电话:3698179、5846303。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待结题名单

          2.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

          3.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报告

          4.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5.广西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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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