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7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师政学工[2017]19号)文件要求,为持续加强和规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每位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2年(含)以前入学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3年入学新生按照“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核查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自查阶段(2023年9月21日—9月26日)
学生本人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网页端,进入“系统管理”模块的“个人资料”子模块,仔细核对“基础资料”模块中的“学号”、“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学院”、“专业”,以及“拓展资料”模块中的“学籍状态”、“年级”共十项关键字段信息(其他字段信息如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有误不需上报),如信息缺失或有误,可持有效证件自行前往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更正手续。
注意:凡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字段变更,请查看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进入“重要提醒”模块中“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事指南”,根据第四点“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具体要求对应提交申请材料(网址:http://www.dean.gxnu.edu.cn/2017/0103/c3237a60218/page.htm)。
2.学院(部)复核阶段(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
各学院(部)根据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供的数据(另行单独发送至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进行统筹安排,学院(部)核查后统一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3年学籍核查反馈表》(详见附件)。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阶段(2023年9月29日)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各学院(部)提交的学籍核查反馈材料,结合财务处提供的学生缴费情况,统一进行电子学年注册。
三、工作要求
学籍信息是记载学生学业过程的重要信息,也是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成绩证明、学籍异动证明以及奖助学贷申报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核对个人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核查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学院(部)应重点核查学生的“学籍状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流程办理学籍异动登记手续(可前往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下载休学、保留学籍、退学等学籍异动申请表)。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张老师,谢老师。
雁山校区联系方式及地址:0773-3698155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67办公室;
育才校区联系方式及地址:0773-5845849育才校区校办楼115办公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3年学籍核查反馈表》
教务〔2023〕77号-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核查工作的通知.zip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