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70号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桂教教材[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研究活动,并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贯彻落实:
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积极开展教师专题培训。
二、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主题研讨、网络研讨、区域研讨、校本研讨等多种方式,做到科学编排、有机融入、系统展开,深入学习贯彻执行。
三、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计划,课程教材应进必进,应落尽落,逐步实现课程教材全覆盖。
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前,将相关实施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与管理科。纸质版需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5846496。
附件: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 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pdf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