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及我校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坚发布时间:2026-09-18浏览次数:38

教务〔2026〕72号

 

关于开展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及我校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2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159 号)文件部署,从2026—2027学年起实行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教师主编本科教材的整体情况,为教材建设规划、评优推荐及质量监控等工作提供依据。经研究,现组织开展两项教材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统计

        (一)统计范围。对照附件1中所列原创性教材目录,凡我校开设的课程名称与上述教材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均纳入统计范围。课程名称与原创性教材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应选用相对应的原创性教材;同一教材存在多个版本的,可结合教学实际选用其中一个版本。

        (二)统计内容。请各学院(部)梳理本单位涉及三系列原创性教材的课程、专业、任课教师及教材选用情况,逐项填写《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主要包括:教材系列、教材名称、对应课程名称、适用专业、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参加培训情况、教材选用情况(已选用/未选用)、教材开始选用时间、现用教材名称等。

        (三)填报要求。无论教材选用与否,表格所列教材若存在对应或名称相近课程及使用专业均需填写。请结合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情况如实填报,“是否纳入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一栏应与本学期教材征订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二、我校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

        (一)统计范围。本次统计对象为我校教师主编、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本科教材(含国外教材译本),统计时间不受年度限制。

        (二)统计内容。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表》(附件3)逐项填报,主要包括:主编姓名、教材名称、适用专业、ISBN、教材类别、出版社、出版时间、是否数字教材、是否校企/校校共建、出版以来合计印数(万册)、获奖情况等信息。

        (三)填报要求。

        1.教材名称请填写准确全称;适用专业请填写专业全称,通识课教材填写“所有专业”,适用多个专业的只填写主要专业(不超过3个,不同专业之间用;隔开)。

        2.ISBN、出版社、出版时间请按教材版权页如实填写,出版时间填写具体版别的出版时间(示例:2025.06)。

        3.出版以来合计印数以万册为单位填报;获奖情况请填写具体奖项名称(示例:2024年广西普通本科高校优秀教材)。

        4.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对本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核对,确保不漏报、不重复。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9月28日18:00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Excel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gxnukcsz@126.com。邮件主题请按照“学院(部)/单位名称+教材统计材料”填写。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联系,联系人:王海艳、赵雨潇,联系电话:0773-3698175(雁山)、0773-2677135(育才)。

 

        附件:1.已出版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一览表

                2.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3.广西师范大学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表

        关于开展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及我校教师主编本科教材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