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东方,女,原系外国语学院2017级日语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号为201710500366,该生2018年9月参军入伍,2026年9月退伍复学,因个人兴趣特长原因,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入法学院/律师学院2026级法学专业。
该生经所在学院(部)同意转出,申请转入学院(部)考核通过并同意接收,教务处复核情况属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征入伍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同意其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9月23日,师生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政编码:541004,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5849(育才校区)、0773-3698155(雁山校区)。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