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47号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依据
《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5〕2号)。
二、核算范围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教师承担的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含备课、授课、课外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实验(践)教学(实验教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见习、实习等)、与本科教学相关的其他教学。
其中: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程分公共课、专业课和交互课三种。
(一)公共课程
1. 通识教育必修课(TB类课程,如大学英语、公共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人工智能类通识课、创新创业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军事理论等课程)。
2. 通识教育选修课(TW、TY、TI、TH类课程)。
3. 部分教师教育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程必修课(部分JB、KB类课程,如教育学(公共)、学与教的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成长、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
(二)专业课程
由各学院(部)为本学院(部)学生开设的各类理论、实验课程。
(三)学院(部)间交互课程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以外的其他学院(部)开设,供学生跨学院(部)修读的课程(已认定为公共课程的除外)。
三、核对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量查询方式
教学秘书角色查询:排课管理→排课任务管理→选择学期→选择开课单位→查询→导出。
特别注意:
1.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等三个学院按计划学时计算课时量。
2.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须提供本院、校内他院、校外、自聘各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报送附件1和附件9。
(二)工作要求
1. 教学工作量是年度教学考核、绩效分配及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核算结果事关各学院(部)和教师们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 核算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文件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学院(部)完成核算后,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附件1、2、6、7、8、9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联系人:蒋芬芳;联系电话:5847627、3698189,邮箱:425370621@qq.com。
2.附件3、5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实践办,联系人:王世宇,联系电话:5846303、3698179,邮箱:2645379816@qq.com。
3. 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实践办,联系人:王园,联系电话:5846303、3698179,邮箱:810065846@qq.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6月25日(周四)17:30前按要求整理、审核、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应科室审核。
五、其他事项
如有文件未尽事宜,由学院(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理论课工作量报送表
2.全日制普通本科其他教学工作量报送表
3.全日制普通本科实验工作量统计表
4.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5.全日制普通本科见习和实习工作量统计表
6.全日制普通本科交互课课时量汇总审核表
7.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部)工作量汇总表
8.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
9.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报送表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