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33号
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一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5日—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一交叉一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一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四、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标准
本次培训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学分体系,学生参与学习并通过考核后,获得国家智慧高教平台颁发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或“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可作为本学期《人工智能通识课》(自然科学TI类,1学分)的学分认定依据。
(二)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需在6月16日17:30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供有效证书并申请学分认定,由学院教学秘书汇总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逾期将不再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工作,依托国家智慧高教平台,切实落实此次学生培训工作,促进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动员,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部)在2026年6月17日17:3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75145877@qq.com,联系人:陈老师,5847627、3698189。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2.各学院(部)参与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及学分认定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