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20号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初修选课学分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初修选课数据是学生进行毕业前学费结算的依据,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前学费结算工作,现需对2025届毕业生初修选课数据进行核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和范围
2025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初修的所有课程(学校每学期已组织学生单独核对重修课程并缴费,故已标记为重修的课程不在此次核对范围内)。学校提供的核对数据统计范围为1-8学期,数据截止至2025年4月2日。
二、核对及收费依据
核对依据为毕业生所在年级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收费依据为毕业生选课时所在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财务处收费标准公示网址:http://sdcwc.gxnu.edu.cn/4033/list.htm。
三、核对内容和类别
(一)未开课但学生有选课记录的课程:因各种原因,学院未开课但未删除学生初修选课记录的课程(一般为选修课);
(二)初修改为重修的课程:因教学计划异动或该课程已不再开课等原因,学生重修时只能修读经学院认可的相近课程(课程号与初修课程的完全不同),修读时标记为初修(即目前标记为初修)但应改标记为重修课的课程,修改后按重修课收费标准缴费;
(三)教学计划录入误操作的课程:因计划录入有误,学生初修选课学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不一致的课程、学分(一般为专业整体现象);
(四)选课误操作的课程:因采用原教务管理系统“个人选课”窗口选课,导致学生初修选课学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不一致的。
四、核对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学院要高度重视选课学分核对工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牵头,联合学院党委副书记开展工作。学院要提前对教学秘书和负责这项工作的辅导员进行学分制选课的培训,指定人员负责解释学生对选课数据提出的问题。
(一) 学院核对并下发数据
学院教学秘书应在下发选课数据给学生前,应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人才培养方案是否正确,如有修改请联系高教室,处理完毕后重新在教务科取得新数据再下发给学生核对。
(二) 学生核对
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年级辅导员指派专人负责通知所有毕业生,组织学生进行核对。学生个人根据上述4种情况认真核对自己所修读的各类课程及学分数(选课数据由教务处提供电子版),核对后填写“学生选课数据核对签名表”,选课数据有误的学生,还需填写对应类型的问题汇总表(各类汇总表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5)。学生在打印件签字栏签字确认,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至年级负责人处。所有表格由年级负责人汇总后,于2025年4月17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学院收集、核实和汇总数据
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提交的数据进行核实,汇总相应表格。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4月23日之前将所有只含更改内容的纸质盖章版(只需提交附件2-4,附件1由学院存档备查)和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教务处教务科处理反馈数据后,将毕业生在校期间初修的所有课程数据提交财务处作为学生毕业学费结算依据。
附件:1. 学生初修选课数据核对签名表(学院存档备查)
2. 未开课课程信息汇总表
3. 初修课程学分错误信息汇总表
4. 初修改为重修课程信息汇总表
5. 详细填表说明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选课学分核对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