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6号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5〕21号)文件要求,2025年3月8日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在我校进行。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确保考试工作的科学、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指导,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学校成立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志华
副组长:魏代会
成 员:何广寿 黄权标 韦永志 章冬兰 蒲智勇
秘 书:谢翠雪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各考区考务负责人两个工作机构。
(一)考务办公室
主 任:蒲智勇
秘 书:谢翠雪
(二)各考区考务负责人
育才校区考务负责人:邓金凤
雁山校区考务负责人:蒲智勇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考点领导小组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考点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并对考试组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二)考务办公室根据有关考试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考试用品的准备,考场编排,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和工作安排,试卷的接送、保管、发放等事宜。
(三)各考区考务负责人根据有关考试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考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情况上报工作,及时处理本考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细化,精心安排、协调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圆满完成相关考务工作任务。
(二)考试期间,各学院(部)、各单位不得于考试期间在考场周围组织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各类活动。
(三)领导小组及下设个工作组在完成本次考试工作后自行撤销。
原文: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