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09号
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制度,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师政教学〔2021〕166号)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授、副教授授课一览表”(不包括其中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专题讲座等),经核查无误后,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确有特殊原因不在岗(如访学进修、出国、挂职、长期病假等),暂不能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须事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经所在学院(部)审议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批准时限内不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任务。
2.教授、副教授每年度讲授课程累计最低学时为34学时,兼任管理岗位的“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每年度讲授课程累计最低学时为17学时。
二、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此项统计工作各学院(部)须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上述材料纸质版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425370621@qq.com,联系电话:5847627、3698189,联系人:蒋芬芳。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
3.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暂不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申请表
关于报送2024年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