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07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及时核算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5〕2号)。
二、填报表格
(一)《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分理论教学(理论课授课、考试命题、监考和阅卷)、实验和实践教学、其他教学工作量三大类,其中:理论课授课和实验教学课又分专业课、公共课和学院(部)之间交互课等三种课程。
1.公共课指:
(1)通识素质教育必修课(如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公共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计算机、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
(2)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序号以TW28、TY28、TI28、TH28开头的课程)。
(3)教师教育类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和专业教育类公共必修课(如教育学、学与教的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成长、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课程<含实验>)。
(4)其他可归入全校性公共课的其他教学环节(如运动队训练等)。
2.专业课指:
(1)由各学院(部)开设的“专业教育必修课”(含实验课)、“教师教育类必修课”。
(2)经教务处核定后由各学院(部)开设的“专业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类选修课”。
(3)集中实践环节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见)习等。
3.学院(部)间交互课指: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要求,应当由上课学院(即上课教师所在学院)为选课学院(即听课学生所在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凡已认定为全校性公共课的课程不属于学院间交叉开设课程。交互课(含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量)课酬按公共课课酬标准计算,由教师所在学院负责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盖章确认。
(二)上述各类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8。
三、其他
1.为了做好学院(部)本科教学绩效考核工作量的审核工作及教师职称评定等工作,需要准确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请各学院(部)严格按以下要求报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学院(部)课时量情况:
(1)专业课(理论课);
(2)实验课;
(3)集中实践环节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见)习等;
上述课时量均按《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中规定方式方法填表(附件1~附件8)、计算。
特别说明:
1.国际文化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5个学院课时量按计划课时量计算。对于“课程系数”、“标准班人数”、“折合标准课时数”等在核算办法中没有针对上述5个学院明确的栏目,可以留空。
2.由于人事处需要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提供本院、校内他院、校外、自聘各类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请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按以上类别分类制做附件1和附件9。
四、核算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1.附件1、2、6、7、8、9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联系人:蒋芬芳;联系电话:5847627、3698189,邮箱:425370621@qq.com。
2.附件3、4、5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实践办,联系人:王园,联系电话:5846303、3698179,邮箱:810065846@qq.com。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0日前按要求整理、审核、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应科室审核。
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科理论课课时数报送表
2.全日制普通本科其他教学工作量报送表
3.全日制普通本科实验工作量统计表
4.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统计表
5.全日制普通本科见习和实习工作量统计表
6.全日制普通本科交互课课时量汇总审核表
7.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部)工作量汇总表
8.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
9.职师学院教学工作量报送表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