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12-02浏览:13

教务〔2024〕101号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的主要手段,加强考核管理对于建设良好的考风、学风、校风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使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总要求

       各学院(部)要继续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及教育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巡视人员职责》和《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印刷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试卷命题、评阅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中的考试管理规定;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做好考前准备,以圆满完成本学期学业;要杜绝泄题、考试作弊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其他部门也应积极、主动配合,使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期末课程考核的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堂教学及课程考查应于第17周周末(2024年12月27日)之前结束;课程考核安排在第18周和19周(即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0日)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120分钟,即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时间有其它特殊要求的需单独说明,并在试卷上注明。

       (二)全校性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将进行机考,在第17周前完成,其他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与教的心理学、大学语文等公共课考试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具体安排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公共课教学秘书于2024年12月9日~12月11日前登录教务教学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教务系统”)进行相关考务安排(包括教室安排),各学院(部)专业课于2024年12月12日~12月16日进行考务安排,12月23日系统向学生发布相关考试安排。

       (三)各学院(部)请根据各年级专业的课程有序、妥善安排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复习时间,遵照学校的放假安排,学生应按时离校。

       (四)新教务系统登录方式:

       方法1:直接访问地址https://jwjx.gxnu.edu.cn进入新教务系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方法2:通过教务处网站-常用系统-“教务教学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进入。

       三、期末课程考核试卷的管理

       命题与试卷管理、归档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见附件2)文件精神执行。

       (一)严把命题质量关,明确责任。命题教师对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对全院所有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层层把关。命题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将《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命题计划表》、根据命题计划命制的A、B两套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教研室主任审核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批,报送教务处复核合格后成为正式试题。

       (三)全校性统考课程考核试题必须在考前两周(即2024年12月16日~12月27日)提交教务处复核;各学院(部)专业课程考核试题务必在考前10天提交教务处复核。

       (四)教务处要对各学院(部)报送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复核,若发现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命制。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试题复核异常情况全校通报,并按《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见附件3)追究当事人教学事故责任。

       (五)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核查工作。1.检查本学期的考试科目安排情况,若有遗漏,立即补齐,并报告教务处考务科;2.检查试卷的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考试人数应包括继续修读的学生人数;3.检查安排的考试地点是否能容纳该课程考核的人数(包括继续修读的学生人数),以确保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

       (六)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审及领取工作。要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交接单》。在教务处文印室清点完试卷数量后应立即用《广西师范大学试卷袋》,《广西师范大学考试封条》进行封装。

       (七)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必须将试卷存放在试卷保密柜内并指定专人保管,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在印制、交接、保管、传递等过程中的安全。对试卷泄密、损毁、遗失、缺页、卷面不清等影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教学事故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期末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查

       (一)学生考核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五条规定对每一位在校生的考核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以确认其考核资格,并于第16周周末(2024年12月20日)前把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补、缓考申请

       补、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1~3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缓考申请表》并在课程考核前向开课学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的补、缓考。

期末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下一学期开课学院(部)安排的补、缓考。

       (三)不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违反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次课程考核的成绩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处理。

       五、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

       (一)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

       1.考场及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根据单人隔座的原则编排考生座位。凡考生人数在8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80至120人之间至少安排3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120至150人之间至少安排4名监考人员监考。

       2.考前各学院(部)要对每一个考场的学生座次进行编排,考生入场时应对号入座。

       3.由教务处发文确认开卷考试的集训队员应随其教学班参加课程考核,其座位要求安排在本场次的第一排;只可携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携带复习题及其参考答案等非教材、教参资料参加考试。

       (二)监考要求及相关材料送交须知

       1.学院(部)安排的监考人员应为本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并按考场要求配齐监考人员,对有监考任务的人员要下达监考通知单。为确保管理渠道畅通,请各学院(部)在考试期间不要给教学秘书安排监考任务。

       2.每个考场考试材料应配齐全:①试卷;②考场情况记录表;③考试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已印在试题袋背面);④监考牌。

       3.监考人员考前要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要把黑板擦干净,写上考试科目、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及要求学生遵守纪律的警示语:“诚实应考、诚信做人”。

       4.监考人员考前要清场干净,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监考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证件的核查,学生须带齐学生证(或学生所属学院(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且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学生所属学院(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且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对考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6.学院(部)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4);督促监考人员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公布考生座位和进行考场清场工作。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每场考试考前应当宣读《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见附件5),并将考试情况及时填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若发现考生违纪,监考人员应在“考核情况记录表”上记录违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然后将其考试试卷及违规证据(签上违规者姓名)送交巡视员。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考核情况记录表”交给学院(部)巡视组。有学生考试违纪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对其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核对事实,收集证据,经学院(部)办公会议研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处理意见,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2024年版)”(见附件7),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学院(部)巡视组将“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旁证、调查材料和违纪学生本人书面检查一并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学院(部)巡视组上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及学生考试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三)巡视和监督

       严肃考试纪律,充分发挥巡视员的作用。课程考核期间,学校将成立期末课程考核巡视领导工作组进行巡视,各学院(部)应成立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巡视工作组开展具体巡视工作,检查、监督本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巡视工作组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监督考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六、期末课程考核的试卷评阅、成绩记载和登录

       试卷评阅与考核结果分析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落实试卷评阅工作,强化教师阅卷的责任心,各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领导要认真对试卷评阅的规范性进行把关,不断提高试卷的评阅质量。

       (二)每门课程试卷评阅前,要求教研室先抽3~5份试卷进行预评,把好评阅的规范性和评分尺度,以保证试卷评阅的规范化和公平、公正性。

       (三)成绩记载和登录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1.试卷评阅结束后,试卷评阅人应仔细核准,确保各小题的得分之和必须与大题得分相符,各大题得分之和必须与总分相符,方可登入原始课程考核成绩单。

       2.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3~5天内,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jx.gxnu.edu.cn,将学生成绩录入,然后到学院(部)教学秘书办公室打印一份《广西师范大学成绩登记表》校对无误后签字,连同原始《课程考核成绩单》一同交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办公室。

       3.各学院(部)教学秘书须在学期结束前汇总全院课程考核成绩并在“广西师范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上报,并将原始课程考核成绩单和成绩登记表汇总目录报送教务处备案。

       4.开学第1~2周教务处将安排补缓考,并开启补、缓考成绩登录系统,任课教师在第3周内登录补、缓考成绩,教学秘书在第4周内汇总成绩和成绩登记表汇总目录,完成成绩的上报工作。

       七、期末课程考核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

       (一)学院(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学院(部)情况,研究落实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三)学生动员会,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召开学生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重申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优良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附件: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

                 2.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师政教学〔2019〕112号) 

                 3.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师政教学

〔2018〕254号)

                 4.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

                 5.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

                 6.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情况记录表

                 7.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2024年版)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原文及附件).zip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