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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5浏览:10

教务〔2024〕36号

关于进行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工作,不断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决定启动2024 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结题方式

        1.各学院(部)组织本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对本单位已到结题时间的在研项目进行答辩与评级。

        2.学校组织已到结题时间的国家级项目和学院结题答辩获“优秀”评级的自治区级项目进行校级结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

        (1)所有已到结题时间的在研自治区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结题答辩(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1)。

        (2)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制作项目答辩PPT等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

        (3)国家级项目及学院答辩获评“优秀”等级的项目完成项目展板。展板以jpg格式提交,注意图片的清晰度(附件4)。

        2.学院答辩工作要求

        (1)已到结题时间的在研项目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会。学院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本次答辩工作,自行成立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且专家委员会主任必须是专家组成员。学院须组织拟推荐2024年度大创项目成员旁听。

        (2)项目答辩采用“5+5”,即5分钟陈述+5分钟问答。答辩过程中,专家组对结题项目应对照其申请书和任务书,根据其实施完成情况,给予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超过学院总项目数的20%,按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项的,可评1项;“合格”和“不合格”等级不做比例限制。超出比例限制的学院,必须重新进行答辩评定。

        综合评分为不合格的项目,专家组须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分为两种:延期一年、撤项。整改意见为延期一年的项目组,须按照专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参加下一年度的结题答辩。

        (4)学院(部)答辩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5月21日前提交答辩结果。学院(部)将当年结题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于6月1日前交教务处应用办一份,学院(部)教学办保存一份。

        学院(部)须督促项目组尽快将学院审核后的项目成果电子材料上传至“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并于6月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5)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部)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6)教务处按照100元/项的标准支持学院(部)答辩工作。材料不齐或结题工作不认真者不予办理报账手续。

        3.学校校级结题答辩工作

        所有国家级项目及学院结题答辩评为“优秀”的项目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级结题答辩。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将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给予项目指导教师相应的奖励。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698179,刘老师、景老师;电子邮箱:yingyongban@mailbox.gxnu.edu.cn。

 

        附件:1.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清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项目答辩PPT模板

                4.项目展板(国家级项目及学院答辩优秀项目提交)

                5.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关于进行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原文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