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5浏览:10

教务〔2023〕69号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129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6日,我校将举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确保考试工作的科学、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具体安排

时间

类别

科目

9月16日(周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和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小学)

202和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和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学)

302和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03-317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03-415、418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学校成立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汤志华

副组长:周长山  谭智雄

成  员:柯君行  黄权标  邓海军  周剑清

秘  书:胡  烜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各考区考务负责人两个工作机构。

(一)考务办公室

主  任:周剑清

秘  书:胡  烜

(二)各考区考务负责人

育才校区考务负责人:邝  华

雁山校区考务负责人:周剑清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考点领导小组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考点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并对考试组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二)考务办公室根据有关考试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考试用品的准备;考场编排;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和工作安排;试卷的接送、保管、发放等事宜。

(三)各考区考务负责人根据有关考试政策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考点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和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及时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细化,精心安排、协调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圆满完成相关任务。

(二)考试期间,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在考场周围不要组织各类影响考试的活动及暂停会发出噪音的施工项目,以免对考试产生影响。

(三)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工作组在完成本次考试工作后自行撤销。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工作的通知.docx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