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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开课说明

时间:2023-06-01浏览: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育人作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特作如下说明:

一、通识教育理念

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引导学生拓宽视野,奠定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有效交流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二、组织与实施

广西师范大学通识教育中心负责通识教育的总体规划,制订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建设、遴选和评价标准,指导和组织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设与教学等工作。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与开设。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课程内容的组织、设计与讲授,并配合学校进行推广。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素质教育课程”,各学院(部)及教师应积极承担并很好完成教学任务。

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分为5个类别:(1)人文社科类;(2)自然科学类;(3)公共艺术类;(4)“四史”教育类;(5)其他专项类。每类课程包括若干门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全校性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一览表》另行公布)。要求各专业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其中(1)(2)(3)类课程每类至少修读2学分,(4)(5)类课程每类至少修读1学分。同一学期内,学生听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开设的各系列讲座中的任意5讲不同内容,可以申请获得1个学分,学分计入(5)其他专项类。各类课程的学分不能相互冲抵。

三、主题要求

(一)主题范围

(1)人文社科类;(2)自然科学类;(3)公共艺术类;(4)“四史”教育类;(5)其他专项类。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仅限于(1)(2)(3)类课程申请,(4)类课程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四史”教育类课程开课方案的通知》(师政教学〔2021〕127号)执行,(5)类课程以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通识教育讲座的通知执行。

(二)内容要求

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相融合的原则,主讲教师应注意梳理课程思政育人元素,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品德水平、人文素养、认知能力,培养爱国主义精神、科学精神,凸显通识教育的价值引导功能。

四、申报条件和其他事项

(一)主讲教师资格

主讲教师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或退休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运用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课程。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教授、博士、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开设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二)上课时间

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按1学分17学时,2学分34学时进行授课,开课时间一般为第3周。1学分(2学分)课程每个教学班只用集中授课4次(8次)即可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迟到或提前下课。     

具体授课时间:

王城、育才校区:上午2-5节(8:40~12:00),下午6-9节(14:30~17:40),晚上10-12节(19:30~22:00)。

雁山校区:上午2-5节(9:00~12:00),下午6-9节(14:10~17:20),晚上10-12节(19:10~21:40)。

(三)考核方式与考勤

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查,主要通过对学生的听课出勤、作业、课堂讨论、随堂考查等情况综合评定成绩,成绩组成方式及比例由任课老师自行设定,成绩以百分制分数记载。1学分(2学分)课程,学生听课不足3次(6次)的考核成绩记为“0”分,状态记录为“取消考试资格”。

(四)成绩评定

成绩考核登记表供任课教师记录学生的考勤、作业、课堂讨论、随堂考查、最终考核成绩等情况。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尽快统计成绩并认真核实,开放成绩登录端口后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成绩上报后到教务处教务科(育才校区校办楼105办公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62办公室)打印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同时上交纸质版成绩考核登记表存档备案。经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后的成绩,如任课教师仍发现评分或录入有误,需本人填写成绩更正表,教务科签字后再到学籍科办理成绩更正。

(五)开课要求

1.新开课程申请:新开课教师于每学期第12-13周向学校通识教育中心(挂靠教务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提交开课申请。

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附件1)与《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2),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于上班时间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综合楼107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sdtsjy@126.com。

2.新开课程审核:每学期第14周,学校通识教育中心(挂靠教务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对课程进行审核,并提交教务处教务科按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的相关要求进行下学期排课。

3.已开设课程排课:每学期第15周前,已开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负责人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进行下学期排课。

(六)调停课

因选课学生涉及不同学院不同年级,通知传达相对困难,开课期间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因故确实需要调(停)课的,请提前三天在教务系统(教师端)进行调(停)课申请,并告知教务处教务科审批。未经审批擅自调(停)课的,按《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差错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通识教育中心(教务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系人:王海艳,电话:电话:0773-3698175(雁山)、0773-2677135(育才)。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陈思,电话:0773-3698189(雁山)、0773-5847627(育才)、13737731191。为方便联系,请加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交流”QQ群:144469331。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表(2023年版)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公共课2023年版)

通识选修课开课说明及附件(2023年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