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3浏览:10

教务〔2023〕1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语〔2008〕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3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

三、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4]164号文批复,在校生25元/人,教职工50元/人。

四、考生报名流程

第一步:考生可于3月15日至17日之间扫描二维码。

第二步:考生在弹出提示中选择“确定”,并根据提示输入工号/学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第三步:考生根据提示录入联系电话,并勾选人员类型,点击支付即可完成普通话报名。(注意:若已在微信上绑定该用户的工号/学号,扫二维码后将直接进入订单支付界面,根据提示即可完成支付。)教职工需支付两次25元报名费。

五、特别提示

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15日至17日严格按照流程完成报名环节。

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在育才校区和雁山校区设考点,王城校区的考生全部到育才校区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育才校区:5846465;雁山校区:3698170)。

教务〔2023〕15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zip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13日


 

 

附: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