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102号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我校即将迎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课程考核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见师政教学〔2022〕37号)和《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总要求
各学院(部)要继续加强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及教育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监考人员守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巡视人员职责》和《广西师范大学全自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印刷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等文件。
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规定,所有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属于形成性评价的范畴,都必须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本科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教务〔2021〕83号)文件要求设定课程目标和课程成绩评定方案。学院(部)应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试卷命题、评阅的组织、落实工作,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试卷连续多年雷同化、出题错误、不按规范批改、考查材料缺失、课程成绩评定方案相关的作业材料缺失、作业无法体现学生基础理论、知识面和创新能力等现象。本学期及以后(含本学期)所有纳入课程成绩评定方案的内容应基于学校整体学术型人才培养的定位,针对学科要求和课程大纲重新梳理命题,增加体现基础理论、知识面、创新能力的试题比例。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考核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中的考试管理规定;引导学生认真复习,做好考前准备,以圆满完成本学期学业;要杜绝泄题、考试作弊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其他部门也应积极、主动配合,使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期末课程考核的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堂教学及课程考查应于第17周(2022年12月23日)之前结束;课程考核安排在第18周和第19周(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进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120分钟,即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时间有其它特殊要求的需单独说明,并在试卷上注明。
(二)全校性公共课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政类课程、大学英语将进行机考,在第17周前完成,其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教育学(公共)、大学语文等公共课考试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8周进行(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具体安排见《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公共课教学秘书于2022年12月5日~12月7日登录全流程系统进行相关考务安排(包括教室安排),各学院(部)专业课于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进行考务安排,12月19日系统向学生发布相关考试安排。
(三)各学院(部)请根据各年级专业的课程有序、妥善安排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复习时间。
(四)期末课程考试全流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nu.yzkaola.com/,请各学院(部)通知教师以教务系统工号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期末课程考核试卷的管理
(一)期末课程考核相关材料的管理、归档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规定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照本文件要求按规定时间通过系统报送《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试卷命题计划表》(2022版)、A,B两套试题及《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22版)。命题教师对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对全院所有考核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
(三)全校性统考课程考核试题必须在考前两周(即2022年12月19日~12月23日)提交教务处复核;各学院(部)专业课程考核试题务必在考前10天提交教务处复核。
(四)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退回重新命制。教务处将对各学院(部)试题复核异常情况全校通报,并按《广西师范大学考试教学事故的分级表现及处理办法》(见附件2)追究当事人教学事故责任。
(五)各学院(部)应认真做好核查工作。
1.检查本学期的考试科目安排情况,若有遗漏,立即补齐,并报告教务处考务科;2.检查试卷的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考试人数应包括继续修读的学生人数;3.检查安排的考试地点是否能容纳该课程考核的人数(包括继续修读的学生人数),以确保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
(六)各学院(部)派专人负责试卷的送审及领取工作。要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试卷交接单》。在教务处文印室清点完试卷数量后应立即用《广西师范大学试卷袋》,《广西师范大学考试封条》进行封装。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必须将试卷存放在试卷保密柜内并指定专人保管,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在印制、交接、保管、传递等过程中的安全。对试卷泄密、损毁、遗失、缺页、卷面不清等影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教学事故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期末课程考核资格的审查
(一)学生考核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每一位在校生的考核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以确认其考核资格,并于第16周末(2022年12月16日)前把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补、缓考申请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缓考申请表》并在课程考核前向开课学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的补、缓考。期末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下一学期开课学院(部)安排的补、缓考。不按规定参加课程考核、违反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次课程考核的成绩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处理。
补、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的第1~3周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五、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
(一)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
1.考场及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根据单人隔座的原则编排考生座位。凡考生人数在80人以下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80至120人之间至少安排3名监考人员监考;考生人数在120至150人之间至少安排4名监考人员监考。
2.考前各学院(部)要对每一个考场的学生座次进行编排,考生入场时应对号入座。
3.由教务处发文确认开卷考试的集训队员应随其教学班参加课程考核,其座位要求安排在本场次的第一排;只可携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携带复习题及其参考答案等非教材、教参资料参加考试。
(二)监考要求
1.学院(部)安排的监考人员应为本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并按考场要求配齐监考人员,对有监考任务的人员要下达监考通知单。为确保管理渠道畅通,请各学院(部)在考试期间不要给教学秘书安排监考任务。
2.每个考场考试材料应配齐全:①试卷;②考场情况记录表;③考试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已印在试题袋背面);④监考牌。
3.监考人员考前要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要把黑板擦干净,写上考试科目、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及要求学生遵守纪律的警示语:“诚实应考、诚信做人”。
4.监考人员考前要清场干净,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监考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证件的核查,学生须带齐学生证(或学生所属学院(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且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学生所属学院(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且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部)公章的学生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对考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6.学院(部)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监考人员守则》(见附件3);督促监考人员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公布考生座位和进行考场清场工作。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每场考试考前应当宣读《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规则》(见附件4),并将考试情况及时填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情况记录表”(见附件5)。若发现考生违纪,监考人员应在“考核情况记录表”上记录违规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然后将其考试试卷及违规证据(签上违规者姓名)送交巡视员。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考核情况记录表”交给学院(部)巡视组。教务处将对学院(部)巡视组上报材料对出现的问题及学生考试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三)巡视和监督
严肃考试纪律,充分发挥巡视员的作用。课程考核期间,学校将成立期末课程考核巡视领导工作组进行巡视,各学院(部)应成立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巡视工作组开展具体巡视工作,检查、监督本学院(部)期末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巡视工作组成员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监督考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六、期末课程考核材料存档
期末课程考核材料应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师政教学〔2022〕50号)文件规定中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形成性评价材料规范化》的要求整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结束后,学院(部)应整理并存档如下材料: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规范化整理清单》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形成性评价备案表》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试卷命题计划表》(2022版)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22版)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试卷(按顺序装订)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过程性考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过程性考核材料(按顺序装订)
《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过程性考核成绩单》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落实试卷评阅工作,强化教师阅卷的责任心,各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部)领导要认真对试卷评阅的规范性进行把关,不断提高试卷的评阅质量。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课程考核 规范化整理评卷要求》评卷。
每门课程试卷评阅前,要求教研室先抽3~5份试卷进行预评,把好评阅的规范性和评分尺度,以保证试卷评阅的规范化和公平、公正性。
成绩记载和登陆按照《广西师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七、期末课程考核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
(一)学院(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学院(部)情况,研究落实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三)学生动员会,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召开学生动员会,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重申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优良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附件:(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http://www.dean.gxnu.edu.cn下载)
1.公共课期末课程考核统考时间安排表
2.广西师范大学考试教学事故的分级表现及处理办法
3.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4.广西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规则
5.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 考场情况记录表
6.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的通知
7.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本科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