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4浏览:10

教务〔2022〕90号

关于做好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审核标准》)要求,决定对我校新增的本科专业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已获得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且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尚未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名单如下:

序号

专业

学院

招生起始年份

1

生态学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

2

地理信息科学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0年

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0年

4

电子商务

职业技术与示范学院

2020年

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

6

人工智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

二、审核标准及程序

审核标准按照《审核标准》(附件1)中的相关指标执行,审核程序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办法》(附件2)中的要求执行。

三、审核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业的学院(部)需提交《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申请专业教育部批复文件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同时准备有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以及其他可作为审核支撑证明的备查材料(纸质版1-2份,供专家现场查阅)具体可参照《审核标准》有关二级指标准备。

(二)申请学院(部)于10月28日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命名为“专业名称+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发送至邮箱jwcxjk@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3-5845849(育才),3698155(雁山)。

(三)审核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如实提供佐证材料,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按通知要求报送评审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评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应学院(部)承担。

(二)评审工作的进程和结果,教务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邓涛,电话:0773-5845849(育才),3698155(雁山)。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

        2.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办法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关于做好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zip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