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71号
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于2022年8月29日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顺利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学期在不同时段分别采取线上(8月29日—9月4日)、线下(9月5日起,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教学模式。各学院(部)须制定线上线下教学及衔接工作方案,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线上教学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学生须做好线上学习相关准备。
二、第一周(8月29日—9月4日)本科课程采用线上教学模式进行。教师可自行选择腾讯会议、钉钉、智慧树、超星、雨课堂、QQ群等平台开展教学工作。学生在宿舍进行线上学习。期间暂不批准临时使用公共教室。
三、从第二周起(9月5日起,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转为常规线下课堂教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常规线下课堂教学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如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本科教学安排将作相应调整,必要时及时切换为线上教学方式。
各课程如有选课学生因滞留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无法及时返校的,学生所在学院(部)及任课教师须建立专门的学生信息台账,所涉课程实行线上线下同步教学。任课教师需灵活采用直播、录播、课堂录像等授课方式,切实做好在线答疑、课后辅导等工作,务必保障未返校学生顺利完成相应学习任务。
四、智慧树、超星教学平台提供网上技术支持,有需要的教师请加入QQ群咨询交流(智慧树QQ群号1041076231,超星QQ群号665715179)。
原文: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相关事宜的通知0823.docx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