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8-04浏览:10

教务〔2022〕69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部):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桂教办〔2022〕706号),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做好相关人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各学院(部)于8月10日前,将《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并报教务处考务科。我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胡老师,电话:13978300947。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桂教办〔2022〕706号)

        原文及附件.rar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