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69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部):
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桂教办〔2022〕706号),请各学院部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做好相关人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各学院(部)于8月10日前,将《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并报教务处考务科。我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胡老师,电话:13978300947。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第23期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桂教办〔2022〕706号)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