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5-26浏览:14

教务〔2022〕51号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授课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制度,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师政教学〔2021〕16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授、副教授授课一览表”(不包括其中的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专题讲座等),经核查无误后,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确有特殊原因不在岗(如访学进修、出国、挂职、长期病假等),暂不能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应事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部)审议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在批准时限内不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任务。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暂不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申请表(见附件3)。

2.教授、副教授每年度讲授课程累计最低学时为 34学时,兼任管理岗位的“双肩挑”教授、副教授每年度讲授课程累计最低学时为 17 学时。

二、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

此项统计工作要求学院(部)派专人负责,并于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的上述材料纸质版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425370621@qq.com,联系电话:5847627、3698189,联系人:蒋芬芳。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情况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完成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任务情况表       

3.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副教授暂不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申请表

原文及附件.zip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