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20号
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师政教学〔2019〕319号)和《关于公布我校2020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师政教学〔2020〕17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立项课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符合结项条件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批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结项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立项申请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一套教案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大纲编制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一份完整的教案或者包含每次课的教学设计。
3.一份完整的课件。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份完整的课件。
4.一套能体现教学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包含:2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2019年度、2020年度和第三批重点项目5个,第四批重点项目4个,一般项目1个)、1次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讲课大赛、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训等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三)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结项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结题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能体现教学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微课视频、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参加课程思政讲课大赛等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部)和单位于3月21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题结论,将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评审会议现场,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5分钟PPT建设情况汇报,与会评委根据会前验收材料审阅情况及现场汇报情况,检查项目建设成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对本组内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待全部课程汇报完毕后,确定每门课程的评审结果以及本组内课程的结题验收排序。会议现场汇总各组评委评议结果。
4.结果公示: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检查结果。批准结题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结项证书。
(二)材料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学院统一报送);
2.《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一式10份,双面打印);
3.《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项报告》:内容和格式自拟,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项目立项的背景、思路及项目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情况;(2)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3)项目教学、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4)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及项目需要进一步改革和研究的问题及研究思路等(一式2份,双面打印);
4.《结项成果汇编材料》:须附目录。教学大纲、教案或教学设计、课件(一节有代表性的课程,电子版提供整门课程完整课件)、2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2019年度、2020年度和第三批重点项目5个,第四批重点项目4个,一般项目1个)、1次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讲课大赛、参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训等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一式2份,双面打印);
5.其他材料:若调整过建设计划或项目结项课程名称、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须填报《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
四、其他事项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二)各学院(部)和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和各级各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三)各学院(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结项工作,以结项为契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指导和监督,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教师强化育人意识,找准育人角度,提升育人能力,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五、结果运用
本次结项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针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分从高到低排位,被评为“优秀”的项目在各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中优先推荐,同时课程将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金课,教师和团队优先推荐评选校级课程思政领军人物、课程思政教学卓越人才、课程思政教学骨干教师、课程思政优秀青年教师、课程思政教学优秀团队等称号;针对结项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停止后续经费支持,且对于不通过项目所在学院(部)和单位将酌情减少后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额。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报送教务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育才校区校办综合楼107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nukcsz@126.com。以便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宜
2019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全部为重点项目,2020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结项审查相关成果根据相应类别进行审查。第三批和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参照立项文件。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系。联系人:李敏、王海艳,联系电话:0773-3698175(雁山)、0773-2677135(育才)。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doc
原文: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docx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