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113号
关于我校2021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和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的通报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2020年12月12日我校分别在王城校区、育才校区、雁山校区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校共有15347名学生参加了考试。在本次考试中,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共发生了1起违纪和1起作弊行为,现通报如下: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雁山校区093考场(雁山文科一区301教室)郭孔兰(准考证号:451081212109306,学号:202011202009),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2带出考场,12点20分将答题卡2送回考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款:(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中,雁山校区004考场(雁山文科一区202教室)樊严(准考证号:451082212600421,学号:201912200227),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分钟(16:57)掏出手机查看时间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四款: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对以上违纪考生,学校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