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93号
关于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掌握和督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2021年在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往年未结题的项目,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打算,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获风险投资等。
2.项目变更情况:所有已立项的项目须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如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成员、指导老师、项目建设进度等重要事项的,需在线完成项目情况变更。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应按要求制定中期检查计划,每组聘请三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组,校企合作项目应有合作企业专家参与,中期检查工作计划请于11月20日前交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
2.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部)检查为主,项目负责人制作PPT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其中,汇报5分钟、答辩5分钟。各学院(部)专家组根据项目组汇报及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及结论,检查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
3.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做好项目的自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审核后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中填报(具体见附件3)。各项目主持人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4.各学院(部)于12月1日前将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项目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6)交至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中期检查过程材料由各学院应自行存档。
五、其他事项
1.经检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
(1)中期检查被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
(2)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或未能按时完成立项周期内本阶段主要任务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且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的项目。
2.经费划拨。对于顺利通过中期检查且完成网上填报的项目,教务处将于12月中下旬下发经费本。
3.教务处按照100元/项的标准支持学院(部)答辩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3698179,5821127联系人:刘老师、景老师。
电子邮箱:yingyongban@mailbox.gxn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清单.xls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学生使用说明书}.docx
整合包:关于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_zip.rar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