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68号
关于开展第六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第五届教学督导员聘期即将届满,依据相关督导管理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教育教学督导组换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个别学科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副高职称;
(三)为人正派,工作严谨,原则性强,处事公道,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督导工作的时间,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督导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督导项目及任务。
校级本科督导组:全面监督学校教学秩序,重点关注“新人、新课、两头、典型”督导,以及因评奖、晋升及其它需要进行的评价工作;采用一对一帮扶指导、集体培训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通过听课、巡课、师生座谈会、专项督导等方式,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教学环节与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并帮助整改;监督、指导和检查学院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院(部)级本科督导员组:统筹规划、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定期向学院领导和学校督导组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推荐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其在稳定学院教学秩序、保证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的作用,全面了解教学各环节的实施,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进行检查与评价,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教务处将校级本科督导组和院(部)级本科督导组督导情况定期以督导简报形式在全校公布。
三、选聘程序
(一)第六届校级本科督导组成员从往届优秀督导及学院推荐督导中选聘组成,学院(部)需按照名额分配表中的校级督导名额,结合任职条件要求推荐,由教务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择优选聘,聘期3年。
(二)院(部)级本科督导组成员由学院组织选聘,报教务处备案。
为做好此次督导员选聘工作,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教学督导工作,各学院应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推荐人选及选聘结果应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部) | 校级督导名额 | 学院(部) | 校级督导名额 |
文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 | 化学与药学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2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2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3 |
教育学部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3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3 |
美术学院 | 2 | 设计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2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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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校级督导名额计算方式为:学院(部)学年内平均任课专任教师数/校级本科督导组成员听课量34
四、材料报送
申报校级教学督导的教师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进行审查、推荐,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9月13日前,将以上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pjb@126.com,纸质版(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校评建办(育才校区:校办综合楼118/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5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xsdpj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校评建办联系,联系电话:5823396/3698178。
附件: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