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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17浏览:101

教务〔2021〕49号

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即日起启动2021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2021版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要指标的修订要求

      2021版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广西师范大学关于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师政教学〔2021〕76号)的文件精神进行修订。

      二、人才培养方案报送要求及其它说明

      (一)各学院(部)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后导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计划总表。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7月7日关闭,系统关闭后只能通过异动方式对课程进行增删。请各学院(部)务必于7月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装订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1式5份)报送到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以《2021版××学院(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命名发送至邮箱sdgjs@gxnu.edu.cn。

      (二)从2020年开始,教务处不再统一组织编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再统一给学生分发纸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档案馆、图书馆等部门存档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各学院(部)报送的原稿存档,请各学院(部)务必认真核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杜绝出现原则性错误。

      (三)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完成后,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有需要调整的,必须以学院名义提交申请课程调整的报告,同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电话:5846480(育才)/3698175(雁山)。


原文:教务〔2021〕48号  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ⅩⅩ学院(部)ⅩⅩ专业培养方案模板.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通识教育必修课一览表202103.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课程一览表202103.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高等数学类、大学物理类开课一览表2021.doc

附件5:封面样式.doc

教务〔2021〕48号  关于修(制)订2021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rar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