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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3浏览:8305

教务〔2021〕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9〕78号),现将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条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在3月25日前成立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填写转专业工作方案备案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审核、公布各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

  (三)4月10日至16日,学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该表要求填写一式一份,内容超出一页的必须双面打印,连同《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一起提交到转出学院(部)的教务办公室。

  (四)4月17日至4月28日, 转出学院(部)根据《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在本学院(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填写《学院(部)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4月28日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含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公示网页截图)。

  (五)4月29日至5月7日, 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所报送的转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分类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转交学生拟转入学院;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务处将另行通知转出学院及学生本人。

  (六)5月8日至5月28日, 转入学院根据《管理规定》和备案的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部)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在学生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于5月28日17:00前统一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同时报送《转入学院(部)考核情况及意见汇总表》(附件5)(含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公示网页截图)。未按转入学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七)5月29日至6月11日,教务处对经双方学院(部)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申请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布公文。

  (八)6月12日至6月16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登记,转入新专业。期末考试结束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到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学院(部)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2021年转专业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8155(雁山),0773-5845849(育才),邮箱:79171882@qq.com。

 

文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doc

附件2: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备案表.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学院(部)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转入学院(部)考核情况及意见汇总表.xlsx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