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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的通知

时间:2021-01-16浏览:10

教务〔2021〕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为提高在线课程“建、用、学、管”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基于在线课程资源开展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开课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及要求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请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自建或引进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开展混合式教学。

  2.各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具备或不适合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一律否决。

  3.各学院(部)申请开设混合式教学课程门数不能超过本学期开课总数的20%。

  二、开课平台

  自建或引进在线课程开课平台主要是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网、超星学银在线、学堂在线等教育部推荐认可的教学平台。

  三、开课流程

  1.课程负责人明确具体开课事宜后,首先填写《混合式教学开课申请表》(附件1)、《教学日历》(须注明线上学时安排)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要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教学学时与内容。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由学院(部)汇总审核,经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月28日前由教学秘书老师统一交到教务处值班室,电子版一同发至邮箱itto@mailbox.gxnu.edu.cn)。

  课程负责人及时与学院(部)教学秘书联系,由学院(部)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课程计划、排课时间、排课地点等。排课时,务必明确线上和线下教学的具体周次、学时等,届时课表会明确体现线下教学第几周的什么时间、在什么教室开展线下教学,线上教学地点显示为网络教室。若未在教务系统按要求排课,产生以下后果由任课教师负责:

  (1)影响今后区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国家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要求均已明确,需提供教务系统排课截图并体现混合式教学安排)

  (2)视导员随机抽查听课,如扑空按教学事故处理。

  2.课程负责人做好开课平台的课程维护和管理工作。已开课的要做好下次开课准备;首期开课的要做好视频等课程资料上传、建课、作业测验上传、线上教学活动开展等教学内容;引进慕课开课的要与开课平台和开课学校教师提前沟通,做好引进课程的使用、开课和管理维护等工作。

  四、运行要求

  1.开课课程应具备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并向学生公布,主要包含:

  (1)课程简介、授课目标、课程大纲、教学要求、参考资料等;

  (2)明确教学日历,含具体的线上线下教学安排等;

  (3)明确学生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等;

  (4)明确成绩认定和考核方式等。

  2.线上、线下学时分配比例和考试要求如下:

  (1)专业课和公共课根据课程实际,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必须采取线下考试,考试试卷难度不能降低;

  (2)全校性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请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网络共享通识选修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3.成绩认定要求如下:

  课程负责人应严格成绩管理,专业课和公共课的线下实体课堂学习成绩占比不低于60%(含线下考试),全校性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请参照《广西师范大学网络共享通识选修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4.线上教学活动要求如下:

  课程团队应做好课程的线上教学活动,定期发布通知公告,及时督促学生学习,及时发布作业测验,及时答疑,定期与学生讨论交流,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做好线上期中期末考试等。

  应完整地记录在线教学过程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重视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以持续改进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5.线下教学活动要求如下:

  (1)线下教学授课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安排执行,学校和学院(部)组织视导听课评课。

  (2)线下教学应实现翻转,以学生为中心,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和授课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转课堂形式,如启发式、辩论式、探究式、分组研讨式等,鼓励老师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

  (3)线下教学不得出现单一的重复播放线上视频、复述PPT等,不能脱离课堂放任学生自主活动,不能简单重复慕课讲授内容,应重点进行知识点的拓展、延伸,增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五、其他事项

  1.课程的第一节课应在教室进行,重点向学生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式及考核标准等。

  2.对于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线上”学时工作量实行与传统课堂学时的等量认定,但应及时更新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基本教学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如教师无承担线上辅导工作,其线上学时的工作量不予认定。

  3.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方式对学期内采用混合式教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与反馈。

  4.授课教师在混合式教学实施过程中做好改革素材和教学效果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混合式教学改革经验总结,形成混合式教学案例电子版以学院(部)上报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科留档。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相关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本课程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不断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金课,带动提升学校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未尽事宜及开课运行中,需要咨询或协调的,请联系教务处教学信息技术科(联系人:韦民伟、李晟;联系电话:5826050(育才),3698152(雁山),地址:育才校区原校办楼103室,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64室。)

 

 文件:附件:混合式教学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