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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等 4 个专业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7浏览:10

教务〔2020〕107号

关于对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等 4 个专业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

    为了解师生教与学的状况,提高教学质量评价反馈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为我校2021年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30日开始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小学教育,物理学 4 个专业内开展学生网上评教活动。请相关学院(部)认真组织安排,引导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评教时间

    1.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4日,我校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小学教育,物理学 4 个专业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自行使用我校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2.2020年12月14日下午17:00,关闭质量评价系统学生评教功能进行评教结果数据统计。

    二、操作流程

    1.登录质量评价系统:关注“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微信公众号,从右下角“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进入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也可使用校内联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打开360极速浏览器或其他国产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输入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主页网址。初试登录账号密码均为学生学号,若无法正常登陆系统,请及时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务员)联系。

质量评价系统网址:http://zlbz.gxnu.edu.cn/static/vue/vue/#/home

    2.选择质量评价系统主页的“学生评教”入口,进入学生评教主页。单击学生评教主页的课程列表中的“去填写”,即可进入该门课程的学生评教表。

    3.学生评教表的每一项指标必须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填写。

    4.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之后,点击最下方“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之后,返回主页面点击下一门课程进行同样的操作,直至完成对评教页面显示的所有课程的测评。

    5.评教主页的课程列表中,对于已完成评价的课程,系统将不再显示,学生可在主页的“已评问卷”中查看已评价的课程。每位学生对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评教机会,评教结果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6.学生可通过评教主页面右方“主观回复”查看教师对个人提交的学生评教表中主观题的回复,并且可进一步同教师沟通交流。

    7.详细操作可参看附件一: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学生评教用。

    三、相关要求

    1.在组织形式上,要求相关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小学教育,物理学 4 个专业本学期修读了课程的全部本科学生都必须参加网上评教。网上评教属于正常教学活动,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师政学工[2017]19号)第十八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相关学院(部)领导、教学秘书(教务员)、年级辅导员要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学生,要求学生完成所有评教环节。

    4.教务处对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绝对保密。学生在评教时,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认真填写,结合任课教师授课表现和自身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一经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评建办联系,联系电话:3698178/5823396。

 

文件:附件一: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学生评教用.pdf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