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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0-11-20浏览:40

教务〔2020〕101号

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学校开设了分会场,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3-24日(周一、周二)

    二、培训地点

    育才第二文科楼南楼0715、0718;雁山文一区106、107。

    三、培训日程

    四、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教育学部、马克思学院、学工部已报回执的任课教师。

   (二)在培训期间,无上课、会议等任务的教师请尽量参加。

   (三)考勤表及现场培训照片需上传教育部。

   (四)2020年11月27日后,可使用自己的个人账号(账号及密码均为报名手机号码)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培训课程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报名参加直播培训的教师于2020年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s://xjy.enetedu.com)进行答题。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未报名参加直播培训、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我校教务处,届时会通知相关学院教秘统一领取。

    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桂教教材〔2020〕1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原文: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docx

通知:桂教教材〔2020〕1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