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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3浏览:551

教务〔2020〕46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

项目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推进落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指导意见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师政教学〔2020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以促进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培养更多新时代急需的拔尖人才。现将申报和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根据学校专业优势和特色,通过分别设立创新创业精英、卓越科学家、卓越工程师、卓越教师、卓越法律人才班等(以下统称“独秀班”),每年动态选拔一批优秀的本科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创新培养方式,构筑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努力使入选“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学科的拔尖人才。

二、政策和条件保障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各“独秀班”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

1. 导师津贴、学术讲座费、外聘教师课酬;

2. 印刷费、邮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3. 学生科研训练及社会实践所需专利申请费、论文版面费等。

三、申报要求及材料

“独秀班”采取学院(部)或单位自愿申报的形式。凡申报承办“独秀班”的学院(部)或单位,请在认真学习领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秀学生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实际做好可行性论证,并于7月9日前将独秀班具体实施方案(纸质档1份,内容要求见附件)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电子发送至:sdgjs@gxnu.edu.cn

获得立项的独秀班项目需每学期提交一份自评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

未尽事宜,请致电:5846480(育才)3698175(雁山),联系人:林芳芳

附件:附件1:“独秀班2.0”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