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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1浏览:368

教务〔2019100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院(部)

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开课单位:

为及时核算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师政教学〔2015〕2号)。

二、填报表格

(一)《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分理论教学(理论课授课、考试命题、监考和阅卷)、实验和实践教学、其他教学工作量三大类,其中:理论课授课和实验教学课又分专业课、公共课和学院(部)之间交互课等三种课程。

1.公共课指:

1)通识教育类公共必修课(如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公共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

2)教师教育类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和专业教育类公共必修课(如教育概论、心理学、高等数学、大学化学、大学物理等课程<含实验>)。

3)通识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序号以TW28、TY28、TI28、TQ28开头的课程

4)其他可归入全校性公共课的其他教学环节(如运动队训练等)。

2.专业课指:

1)由各学院(部)开设的“专业教育必修课”(含实验课)、“教师教育类必修课”。

2)经教务处核定后由各学院(部)开设的“专业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类选修课”。

3)集中实践环节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见)习等。

3.学院(部)间交互课指: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要求,应当由上课学院(即上课教师所在学院)为选课学院(即听课学生所在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凡已认定为全校性公共课的课程不属于学院间交叉开设课程。交互课(含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量)课酬按公共课课酬标准计算,由选课学院和学校各负担50%课酬。即:由选课学院从学校划拨到学院的课酬中支付交互课课酬总额的50%给上课学院,剩余的50%由学校补贴。

(二)上述各类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8。

三、其他

1.国际文化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5个学院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分配方案划拨课酬。

为了做好学院(部)本科教学绩效考核工作量的审核工作,上述5个学院仍然必须按以下要求报送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本学院课时量情况:

(1).公共课和专业课(理论课);

(2).实验课;

(3). 集中实践环节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见)习等;

上述课时量均按《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中规定方式方法填表(附件1~附件8)、计算,对于“课程系数”、“标准班人数”、“折合标准课时数”等在核算办法中没有针对上述5个学院明确的栏目,可以留空。

2.其他:学校给予学院(部)教学视导员工作量补贴(54学时/人•学期),由评建办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科蒋芬芳老师处汇总。

四、核算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1.附件1、2、6、7、8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联系人:蒋芬芳;联系电话:5847627、3698189,邮箱:425370621@qq.com

2.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应用办,联系人景旭锋,联系电话5821127。

3.附件4、5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实践办,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5846303。

请各学院(部)务必于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附件按要求整理、审核、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相应科室审核,以便汇总,报人事处备案、财务处审核。

     

原文及附件1-8: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zip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1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