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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04浏览:580

  教务〔2019〕89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学工部(处):

根据本学期教务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的排课工作将安排在本学期第1015周(11月4日至12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一)全校性公共课排课时间(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为201911月4日~12月13日。各类公共课开课单位向教务处提交上课时间表,教务科为各开课单位安排教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开课单位

公共课名称

提交课表时间

安排教室时间

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

11月12日17:30前

11月15

体育学院

公共体育

11月15日17:30前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

11月19日17:30前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

1121日17:30前

11月23

数学与统计学院

高等数学

1125日17:30前

1127

文学院

大学语文

1127日17:30前

1129

教育学部

教师教育必修课

1129日17:30前

12月2

创新创业学院

创新创业必修课

第14~15周

学工部

所辖课程

第14~15周

以上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大学外语、公共体育这两门课由教学秘书给学生集体选课。

创新创业学院及学工部(处)开设的公共课,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协商好时间后统一排课,需要学生自行选课的课程必须在学生网上选课前安排妥当,集体选课课程在学生网上选课结束前由开课单位指定负责人给学生集体选课。

(二)各学院(部)专业课及公共选修课的排课(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及教务科为各开课单位安排教室时间为2019122日~12月13日。

二、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排课流程及要求

(一)点击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管理”“培养方案维护”模块,检查下学期的教学计划是否录入,若无,请及时录入;若已录入,请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信息,确保课程信息的准确性。

(二)点击“排课管理”模块:

1.在“教师信息维护”栏,检查下学期本学院教师(含调入、聘请教师)的工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更正,以便准确进行教师授课情况统计。聘请其他学院的教师为本学院上课,不允许在本学院新开工号,必须使用该教师原有工号。不能随意删除教师工号,教师工号删除后,以前使用该工号开设的课程将找不到对应教师。

2.在“制定开课计划”栏,排出开课教学班。不同专业同一课程(课程号相同、教学要求相同)可以合班上课。务必注意每门课程的开课人数要足够,合班上课的课程总人数为各专业人数累加值,请设置好不同专业的可选课人数。

3.在“排教学任务书”栏,对下学期本学院拟开的所有课程安排上课教师。发现同一教师有不同工号,请和教师联系,使用统一的一个工号。

4.在“课表时间安排”栏,对下学期本学院拟开课程排上课时间,同时安排开课校区。务必注意每门课程的开课起止周和周节次相乘要和教学计划总学时对应。

5.公共教室由教务科统一编排。提交课表到教务科安排教室时,合班上课的应予以注明,不需要教务科安排教室的也要注明。

(三)要求各开课学院(部门)在提交课表到教务科安排教室前,将所需要安排教室的课程全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完毕(即:除教务管理系统中“课表教室安排”外,其它流程都已经完成)。

三、排课方法及要求

(一)排课应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三校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现有的教室资源。

1.除艺术类术科等需要连续排课课程外,原则上每一门课程排课应当从第1周安排到第17周,不允许根据老师意愿随意增加周课时从而减少总上课周数。

2.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一门课程在同一单元时间内连续排课不允许超过3节;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

3.因教室资源紧张,一门课程在授课对象相同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安排第2、3、4节(或2、3节,3、4节)上课的节次编排。

4.公共体育课原则上不安排在上午的第1~3节。

5.尽量避免第9节安排理论课程。

6.学工部(处)开课的《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基本固定在周日晚开课,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业课时尽量不使用星期天晚上。

7.原则上星期五下午不排课,以保障各学院(单位)教职员工有固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教学培训、业务培训时间。

(二)为确保学生选课计划的稳定,经系统编排确定后的课程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开课学院(部门)做好统筹安排

(三)通识素质选修课的开课单位每个学期应有计划地排课,以满足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最低选课学分要求。

(四)毕业班课程的安排要进行排课学分清查,确保本科4年(“专升本”2年)所开出课程的学分组合能满足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五)各开课学院(部门)在安排课程时应尽量安排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年轻的助教应在符合资格的主讲教师带领下开课,在具体排课时请注明两位教师合上一门课。排课时必须落实学校有关教授、副教授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以保证教授、副教授在一学年中完成为本科生授课的任务。

(六)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三个校区办学的格局使排课工作量加大,任务繁重,请各开课学院(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下学期排课任务,为顺利开展下学期学生选课工作打下基础。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