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81号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8〕2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和我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管理本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各学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部)长负责本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审定、开题指导、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的配备、过程检查、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上报有关材料等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一)2019年11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工作,并向学生公布。
(二)2019年11月下旬完成学生选题与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并由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三)2019年12月中旬开展论文开题工作。
(四)2020年3月上旬完成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五)2020年5月上旬完成论文答辩及成绩上报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工作要求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校自行开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已完成与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并于2019年5-7月进行了测试,计划于10月上旬正式上线试用。建议各学院(部)本学期开始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问题。技术人员同时会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完善系统。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将逐步迁移到管理系统中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 选题不得违背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得违背民族、宗教政策。
(二) 选题要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专业特点,紧密结合所学专业知识。
(三)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严格控制与往年的重复率。如课题需要有两人或几人合做一题,须经指导教师提出,各学院(部)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论文。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部)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鼓励学院(部)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所聘请的校外导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原则上理工类专业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数不能超过6篇,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能超过8篇。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开题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同时解读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评阅论文,写出评语;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师政教学〔2018〕253号)的有关规定。
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见附件1-3。
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一)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为学院(部)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基础材料。
(二)各学院(部)对专业答辩小组评定成绩达到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可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对各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前5%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按6个标准课时/篇的标准给予教学工作量奖励,奖励工作量计入当年学院(部)教学工作总量中。
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或剽窃行为检测办法
学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对2020届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办法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学生答辩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盲评的100篇论文。
(二)检测时间和检测方式
检测时间:学院(部)组织答辩前两周。抽检送校外盲评论文检测时间为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
检测方式:学院(部)将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以专业为单位收集到学院(部)教学秘书办公室,教务处分配检测子账号给教学秘书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上报结果到教务处实践办。各学院(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工作完成后,学校随机抽查100篇论文送外校盲评,送审之前全部进行检测。被检测的论文按“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命名。
十、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办法
依据检测报告文字复制比(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英文字母R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R≤20%,视为通过检测,但仍视情况进行修改再参加答辩。
(二)20%<R≤30%,疑似有抄袭行为,由学院(部)通知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良好等级。
(三)30%<R<50%,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延迟答辩,经至少两周时间修改后,由学生提出复检申请,填写《毕业论文复检申请表》,经指导老师签字后由学院(部)提交到教务处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0%以下者,可参加学院(部)组织的二次答辩,但建议总评成绩不超过中等等级。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四)R≥50%,疑似严重抄袭,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延迟毕业。
(五)学校随机抽查送外校专家盲评的100篇论文,若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则请学院(部)组织专家对论文抄袭情况进行鉴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零分,延迟毕业。
(六)延迟毕业达到最高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七)对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责任认定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要求
(一)学生的纸质毕业论文(设计)及过程管理手册由各学院(部)自行保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和文稿的封面由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统一发放。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请各学院(部)交档案管保存。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过程管理手册的电子文档由学院(部)集中收齐后制成光盘或用其他存储介质保存,交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存档。
(二)各学院(部)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报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设想等。
(三)各学院(部)务必在2020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四)各学院(部)务必在2020年6月20日之前上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及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电子文档。上述材料须报送经学院(部)盖章的打印稿及电子文档至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十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发放至各学院(部)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只能用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要开支,如:上机、实验、调研、收集资料、复印、打印、装订和答辩等,不得挪为它用。
十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学院(部)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成绩及上交相关材料。
(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x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
联系人:唐晓琳
联系电话:5846303
附件: 1.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示例.docx
2.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示例-理工科类.doc
3.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示例-文科、艺术类.doc
5.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xlsx
6.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及学院(部)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xlsx
7.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xlsx
8.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doc
教务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