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75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为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选条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与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师政教学〔2019〕112号)的有关规定(见附件4)。其中,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校任教满2年的在岗教师(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和表彰
全校评选名额为10人左右。入选者将由学校表彰和奖励,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荣誉称号,并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评选步骤和要求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9月23日前)
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初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新秀候选人,其中,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学单位(外院和体院)可推荐2人。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二)资格审查、听课评议(第6-10周)
1.资格审查。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会同纪检部门对候选人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审查。
2.听课评议。评委组根据候选人提供的课表进行随机的推门听课,并视情况组织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等,结合近2年的学生网上评教情况,形成听课评议结果。若候选人在该时间段内没有教学任务,请提供本科课堂教学录像。
(三)综合评议、结果公示(11月30日前)
学校召开评选会,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听课评议结果等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人选。评选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须于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
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汇总表1份(只交电子版)
3.本学期所授课程(如同时承担多门课程可任选一门)完整的一门教案1份(有手写教案的尽量提供手写教案)和该课程第6-10周课程表1份;或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式4张(仅限该时段内无教学任务者提供,MP4格式,500M以内)。
4.支撑材料1份(非必须材料,自行制作,双面打印)
材料1、3、4须提供纸质版或实物,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命名为“教学新秀-学院-姓名”,发至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
各单位须准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方式: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话3698175(王老师);育才校区教务楼204室,5846480(林老师)。
附件:
附件4: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