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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1浏览:802

教务〔201975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为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评选条件参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与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师政教学〔2019〕112号)的有关规定(见附件4)其中,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9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校任教2年的在岗教师(截止到2019630日)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和表彰

全校评选名额为10左右。入选者将由学校表彰和奖励,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荣誉称号,并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评选步骤要求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9月23日前

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初评推荐工作。各学院(部)可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新秀候选人其中,承担全校性公共课教学的教学单位外院和体院可推荐2人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二)资格审查、听课评议6-10周

1.资格审查。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会同纪检部门对候选人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审查。

2.听课评议。评委组根据候选人提供的课表进行随机的推门听课,并视情况组织师生访谈、问卷调查等,结合近2年的学生网上评教情况,形成听课评议结果。若候选人在该时间段内没有教学任务,请提供本科课堂教学录像。

(三)综合评议、结果公示11月30日前

学校召开评选会,根据候选人申报材料听课评议结果等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第六届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人选。评选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学院(部)须于2019923日(星期)下午下班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

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汇总1份(只交电子版)

3.本学期所授课程(如同时承担多门课程可任选一门)完整的一门教案1份(有手写教案的尽量提供手写教案)和该课程6-10周课程表1份或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式4张(仅限该时段内无教学任务者提供,MP4格式,500M以内)。

4.支撑材料1份(非必须材料,自行制作,双面打印)

材料1、3、4须提供纸质版或实物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命名“教学新秀-学院-姓名”,发至高教室邮箱:sdgjs@gxnu.edu.cn。

各单位须准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室联系,联系方式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55室,电话3698175(王老师);育才校区教务楼204室,5846480(林老师)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3:课程表模板.doc

附件4: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教学新秀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