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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13浏览:8

教务(201719号

关于开展第六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推动实践教学的创新和发展,更好地调动广大实践教学任课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和推广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本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的参评对象,应是我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干部近年所取得的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成果的具体范围和主要完成人的条件,参见《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师政教学【2016】201号)。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各学院、单位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初评并择优向学校申报,申报数额不限。

(二)申报成果须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制订的《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附件材料(具体内容见《推荐表》“填表说明”)。

(三)申报成果须向教务处教育实践办报送《推荐表》A4纸打印稿一式12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档请发送到jwcsxb@gxnu.edu.cn),同时报送相关的附件材料1份。

(四)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2017年5月26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评审及奖励办法

成果评审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执行,本届成果奖评审将采用现场展示答辩的方式进行,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展示PPT及相关材料,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奖励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育实践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唐晓琳     联系电话:5846303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第六届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推荐表

  1.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2016年修订)》

 

 

                                                        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