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2017)11号
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评比办法》(师政教学〔2013〕0194号)和《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师政教学〔2014〕210号)文件,经学院(部)填报、教务处审核、校评建办复核、校内公示,现对2015~2016学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评比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学校将对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评比排在前12名的学院(部)进行奖励。其中,获优秀等级(排名第1~4名)的学院(部)各奖励1万元;获得良好等级(排名第5~12名)的学院(部)各奖励0.5万元。奖金统一转入获奖学院(部)财务帐号,由学院(部)自行分配,其中15%用于奖励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
通知原文: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评比结果
附件:2015~2016学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评比结果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