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5号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通报五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17年1月6日,是我校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的第四天,三个校区共有132场/次考试进行,出现了5起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1月6日上午,育才校区理科综合楼101教室,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专业 易明俊(201213201357)在《高等数学1》课程考核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与场外人员共同作弊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二)1月6日上午,育才校区理科综合楼101教室,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机电一体化专业 詹宏宇(201513200301)在《高等数学1》课程考核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与场外人员共同作弊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三)1月6日下午,育才校区理科综合楼103教室,漓江学院 制药工程专业 阎睿(201513007824)在《生物化学》课程考核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时用手机搜索答案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四)1月6日上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212教室,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英语专业 蒙超宇(201611700173)在《高等数学》课程考核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五)1月6日下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411教室,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专业 梁文秋(201510500171)在《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考核中,夹带小抄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请违纪学生所在学院派辅导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有关材料,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给出学院预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西师范大学涉嫌违纪学生预处分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原文通知: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通报情况5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