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事指南
业务受理对象: |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雁山校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 起文北楼567室,0773-3698155 |
育才校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 校行政办公楼115室,0773-5845849 |
办公邮箱: | jwcxjk@gxnu.edu.cn |
一、打印在读证明(仅限在籍学生办理)、成绩单
1.线下办理
请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办公时间内持有效证件至学籍管理科办理。
2.线上办理
学校官网点击右上角“数字校园”→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服务中心”→“电子签章服务”→本科学生成绩卡打印/本科学生在校证明→点击办理入口下的“本科学生成绩卡打印/本科学生在校证明”--下载打印(已含电子签章)。
二、补办/换发学生证
需办证的在籍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经年级辅导员审查签署意见后盖学院(部)公章交至学籍管理科办理。
三、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
为了不影响学籍管理、毕业、就业等学籍信息调取,学生在个人信息发生更改后须尽快提交学籍更改材料,具体包括:
1.个人申请须写明更改原因及更改内容,落款必须是亲笔签名;
2.在学籍管理科现场领取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一式一份。户口本本人信息页的背面“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处为空白,则另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且证明中应当载明变更的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前后的内容;
4.若更改身份证号码及出生年月日的:应提供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一式一份;
5.若是高校注册前更改或错报信息的,应提供:①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高考报名站提供),如果是复印件须由提供人员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确认;②毕业中学证明须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时将什么填成了什么等信息;
6.若更改民族信息的,应提供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办理,一式一份)。
以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办理休学/保留学籍
1.需办理的在籍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休学申请/审批表》;
2.因病休学者需出具医院诊断书,校医院签署意见;因参军入伍者需出具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其它需说明休学原因并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批;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4.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证明书;
5.学生按休学要求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
五、办理复学
1.需办理的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复学申请/审批表》;
2.休学/保留学籍证明书原件;
3.因病休学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因退役回校复学者需出具退役证明;校医院复查合格;
4.学生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5.教务处审批,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复学通知单;
6.学生按复学要求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
六、办理退学
1.需办理的在籍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2.辅导员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部)院(部)长审批;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4.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草拟学生退学文件并上报学校;
5.学校审批后,将退学文件发至学生所在学院(部);
6.学生到所在学院(部)领取退学文件,并按离校要求到有关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七、申请解除处分
1.需办理的在籍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
2.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学院(部)公章;
3.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草拟学生解除处分文件并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后,将解除处分文件发至学生所在学院(部);
5.学生到所在学院(部)领取解除处分文件。
八、办理学分转换
1.需办理的在籍学生,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课程学分转换表》,向开课学院(部)教学办提出申请;
2.学院(部)审核通过后在《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课程学分转换表》上签字确认并盖学院(部)公章;
3.学院(部)收齐材料后统一上报学籍管理科,若有加急需要的学生可自行将材料送至办理地点。
九、办理成绩更正
1.任课教师发现错误后,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成绩更正审批表》,向开课学院(部)教学办提出申请;
2.学院(部)核实成绩后在《广西师范大学课程成绩更正表》上签字确认并盖学院(部)公章;
3.学院(部)附上相应课程的成绩考核试卷或证明材料,上报学籍管理科。
十、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
已获得广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者可提前致电学籍管理科咨询了解证件所在校区再前往对应校区领证,领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电子注册照片(学信网学历照片,尺寸为小2寸);
3.离校手续单或校财务处开具的缴清学费证明;
4.若委托他人代领,另需以下材料:
①委托书写明原因、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声明代领责任由本人负责;
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毕业证书遗失后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已经遗失广西师范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请按教务处网站“关于办理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应材料办理。
十二、申请结业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所获得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总学分的90%以上(含)者,可申请结业,并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按表格要求办理。
十三、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结业生在获得结业证书三年内,可回校申请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给予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落款日期,按换发时间填写。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由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者,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的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按表格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