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132号
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届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区高校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76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师范生对教育和教师职业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师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展示未来教师风采,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于2016年12月24日-25日举办2016年全区高校师范生演讲比赛。为选拔优秀选手参与本次比赛,我校决定组织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演讲比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师范专业学生。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4日、15日
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
(一)主题演讲。演讲要围绕“明天:我与我的学生”的主题,结合自己对未来教育发展和教师职业的认识和理解,突出亮点,争做“四有”好教师。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即兴演讲。入围一、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即兴演讲,由选手抽题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8名,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一、二等奖以即兴演讲的成绩计,三等奖以主题演讲的成绩计。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请各有师范专业的学院参照校级赛赛制组织本学院的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与学校比赛(各学院推荐选手名额见附件1),并于12月12日前将《比赛选手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yingyongban@gxnu.edu.cn邮箱。
(二)为确保比赛水平,请各学院积极发动优秀学生广泛参与比赛,参赛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师范专业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职师学院不得少于45人。
(三)学校为每个学院提供800元的竞赛组织经费。各学院凭竞赛照片(4-6张,jpg格式)和竞赛总结(含竞赛时间、地点、比赛形式、参赛人数、获奖名单、评委名单)到教务处应用办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办,联系人:景旭锋,电话:5846303。
通知原文:关于举办2016年第三届广西师范大学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