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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06浏览:5

教务{2016}131号

 

关于组织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现将对2016年度在研的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形式

项目中期检查以课题组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院学生主持的大创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定是否通过中期考核。

  二、中期检查要求

  1.  总体要求

(1)所有2016年度的立项项目和历年未结题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制作项目答辩PPT(可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或教务处应用办拷贝PPT模版)并上交电子版项目进展简介(300-500字)及项目研究过程图片3-5张(JPG格式)。

  1. 答辩要求

(1)各学院管理的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答辩会。学院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本次答辩工作,自行成立答辩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学院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且专家委员会主任必须是专家组成员。

(2)学院对项目的中期考核的评定结果以“通过”或“不通过”体现,每个项目的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专家组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过程中,专家组对中期检查项目的研究工作应给予具体意见和建议,帮助项目更好完成后期研究工作。项目综合评分为“不通过”的项目,专家组必须提出整改意见,课题组按照专家要求进行整改,可根据需要调整项目研究计划或调整项目组成员,整改完成后提交项目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没有通过审核前,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暂不办理项目经费报销。

(3)请各学院在12月12日前将本学院现场答辩会的时间及地点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汇总后在学校主页上进行公告,方便感兴趣的师生员工旁听。

(4)学院答辩工作应于2016年12月26日前完成,各学院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学院答辩会图片(3-5张,JPG格式),答辩工作总结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答辩工作总结应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专家组名单、参与答辩项目情况、各项目中期答辩评定结果、组织学生旁听情况等。同时应上报的材料还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纸质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

(5)教务处按照100元/项的标准支持学院答辩工作。所有材料上报齐全后可到应用办办理报账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5846303,电子邮箱:yingyongban@gxnu.edu.cn

通知原文:关于组织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    附件1:2016年年度在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清单

  1.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2.  附件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委员会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