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 120号
关于我校2016年秋季普通话测试违纪情况通报二
2016年10月29日、30日我校在育才、雁山校区分别举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共有 2385名学生参加了考试。在监考人员多次重申考场纪律的情况下,仍发生了考生违纪作弊事件,现通报如下:
(一)2016年10月29日下午,育才校区文二楼南楼304测试室,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16级农学(中职师资专升本)专业普通本科生黄小洁(学号:201613201049)携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测试室,放在桌面上,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二)2016年10月29日上午,雁山校区理科一区测试室216测试室,音乐学院2015级舞蹈专业普通本科生钱康(学号:201512200158)在考试中将放在备测试的辅导用书撕下两页带到测试室,在偷看的过程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对以上违纪考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特此通报。请违纪学生所在学院派辅导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有关材料,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给出学院预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西师范大学涉嫌违纪学生预处分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