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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1-02浏览:2

教务(2016)119号

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同时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学校定于第9~11周(11月2日至18日)进行2016~2017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7日(星期一)—11月18日(星期五)

二、检查形式

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常规自查

1.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到课率和课堂纪律等教学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包括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课堂组织和讲授、PPT课件、教案、辅导答疑以及作业批改等情况;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实训的组织情况、实习报告的书写及批改情况等。

3.检查教学活动安排和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2015~2016学年试卷评阅和课程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单、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及其相关表格材料、学生网上评教、院(部)级教学视导员听课册等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4.各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年级辅导员和教师相互间要开展听课看课和评课。听课看课结束后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同时就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册》,学期结束后交学院(部)教学秘书保存、备查。

5.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座谈会由各学院(部)根据老、中、青教师相结合的原则,抽调8~10位教师代表参加,学生座谈会由各学院(部)选取各专业、各年级学生代表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参加。

学院(部)教学秘书要参加座谈会并做好记录,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附件1)和《广西师范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情况记录表》(附件2),并向校评建办及时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专项检查

1.听取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学校将于11月4日召开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汇报评议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听课看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校领导、校级教学视导员、教务处领导及教学管理干部将赴各学院(部)随机开展听课看课。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部)在本次教学检查结束后,要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布置情况;各项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师生对学院(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院(部)针对存在的不足和师生意见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或改进建议,于11月18日(周五)下午5:00前将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交校评建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43490864@qq.com

请各学院(部)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部)工作,认真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将作为2016~2017学年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座谈会情况记录表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