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 113号
关于我校2016年秋季普通话测试违纪情况通报一
2016年10月22日、23日我校在雁山校区举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共有 1200名学生参加了考试。在监考人员多次重申考场纪律的情况下,仍发生了考生违纪作弊事件,现通报如下:
(一)2016年10月22日下午,雁山校区理科1-214备测室,设计学院2016级环境设计专业普通本科生连晓曼(学号:201613400195)在考试中查看手机内容,监考员立即终止该考生考试,将其带出考场。
对以上违纪考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特此通报。请违纪学生所在学院派辅导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有关材料,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给出学院预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西师范大学涉嫌违纪学生预处分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