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105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通报十一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6年9月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补缓考阶段出现数起违纪作弊事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如下:
(一)9月18日晚上,雁山校区文科一区210教室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颜兴灵(201410700165)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20分钟,该生正在看手机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二)9月14日下午,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教室 《汽车保险与理赔》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中职升本)专业 梁家辉(201313200721)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小抄进入考场,藏匿于试卷下,在抄袭过程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三)9月14日上午,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教室《基础数学2》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职升本)专业 韦法瑞(201513201088)将记录有答案内容的草稿纸传递给同学抄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四)9月14日上午,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教室《基础数学2》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职升本)专业 冯炎勋(201513201082)接收其他同学传递的记录有答案内容的草稿纸并抄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五)9月14日上午,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教室《基础数学2》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中职升本)专业 李晨(201413200998)将记录有答案内容的草稿纸传递给同学抄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六)9月14日上午,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教室《基础数学2》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中职升本)专业 赵军(201413201026)抄袭其接收其他同学传递的记录有答案内容的草稿纸并抄袭,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学生所在学院派辅导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有关材料,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给出学院预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西师范大学涉嫌违纪学生预处分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