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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20浏览:10

教务〔2016〕104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关于开展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学素质教育工作发展,调动我校各单位在大学素质教育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特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全国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1.我校申报名额5项,要求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

2.优秀品牌活动主要是指各大学主办的旨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文化素养、提高大学的文化品位的课外活动,如系列讲座、艺术文化节、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要求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并已经形成品牌效应,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3.申报的优秀品牌活动必须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文化素养为主要目的,活动品位好,质量高,参与人数众多,受大学生欢迎,具有良好的素质教育、文化育人效果。

4.申报的活动品牌必须由本校创建,富有创意,主题鲜明,富有特色。至少连续举办5年以上,且目前尚在举办,每年有相对稳定的系列活动。已产生良好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对大学素质教育工作具有很大推动作用。

5.优秀品牌活动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和制度保障,已形成了良性运行机制,使品牌活动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办法与程序

1.所有申报活动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1)每项品牌活动提交《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申报书》(附件2)5份;

(2)每项品牌活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1套,包括纸质材料、照片或视频等,视频请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于2016年10月15日17:00前报送至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地点: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教务处408室。相关资料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38795695@qq.com。

4.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保存原件。

5.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组织校内专家依据《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评选办法》(附件1)对所有申报活动进行评选、推荐。

三、其他事项

在全国评选中获奖的品牌活动,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颁发证书,在大学素质教育研究分会2017年年会上进行表彰,并组织开展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经验交流。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联系人:黄坚,电话:5846480,13977300228。

附件1: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评选办法

附件2:大学素质教育优秀品牌活动申报书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