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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通报五

时间:2016-07-04浏览:26

教务〔2016〕88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情况通报五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16年6月30日,我校共安排考试科目146门次,主要有《大学语文》等公共课和部分学院专业课考试,共出现了8起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6月30日上午,育才校区文科楼107教室《微观经济学》考试,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职教师资班)专业罗彬(201313200226)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将手机置于裤子口袋中,被巡视员发现并制止。

(二)6月30日上午,雁山校区文科四区302教室《大学物理(1)》考试,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尤伟(201511000089)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翻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被巡视员员发现并制止。

(三)6月30日上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312教室《财政学》考试,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黄颖洁(201410400124)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纸条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其夹带的小纸条掉在地上,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四)6月30日上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313教室《财政学》考试,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韦健园(201412400074)在考试交卷时抄袭他人试卷,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五)6月30日下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207教室《大学语文》考试,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赵雨青(201512500194)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上网查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六)6月30日下午,雁山校区文科一区211教室《大学语文》考试,国际文化教育学院英语(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专业黄一笑(201511700171)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利用翻看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七)6月30日下午,雁山校区文科四区302教室《大学语文》考试,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曾雨琦(201512200088)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八)6月30日下午,雁山校区文科四区302教室《大学语文》考试,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首禺宏(201512200030)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在抄袭小抄时,被监考员发现并制止。

请违纪学生所在学院派辅导员到教务处考务科领取有关材料,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给出学院预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西师范大学涉嫌违纪学生预处分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通知原文

 

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30日